公教部教師為“愛的小屋”筑巢舔磚
近期,公教部教師傳閱了2019年11月21日《中國青年報》刊登的題名《徐州:給“事實孤兒”一個溫暖的家》這樣一段報道:“美術(shù)課上,老師要求大家畫媽媽的肖像。8歲的李詩(化名)卻遲遲沒有動筆。許久,她小心翼翼地問:“我可以畫奶奶嗎?”對小詩來說,爸爸和媽媽,是一個陌生的概念。爸爸去世,媽媽改嫁,她與爺爺奶奶相依為命,已經(jīng)完全不記得媽媽的樣子了。
“小詩們”是一個特殊群體。他們不是孤兒,卻無法和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;他們的父母有一方仍在世,卻無法完全履行撫養(yǎng)和監(jiān)護責任,他們被稱為“事實孤兒”。
就讀于新沂市某中學的劉康(化名)今年14歲,高大的身材與躲閃的眼神形成了鮮明對比。與人交流時,他一直低著頭,沉默著,偶爾回答一次,聲音輕得幾乎聽不到。雖然他和媽媽保持聯(lián)系,但他的媽媽并未履行撫養(yǎng)義務。
“他媽媽有了新家庭,雖然隔一段時間會來看他,但不給錢,不照顧他,待一會兒就走了。”心理老師趙艷群曾給劉康做過一對一心理輔導,盡管她經(jīng)驗豐富,可依然無法讓這個極其內(nèi)向的孩子吐露自己的心聲。
采訪中,劉康面無表情地說,自己從不想媽媽,也不羨慕別人有媽媽,因為“習慣了一個人”。但在此之前,在團新沂市委組織的一次活動中,他曾寫下這樣的心愿——“媽媽,再陪我過一次生日”。
“事實孤兒”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強制隔離戒毒、被執(zhí)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聯(lián)情形之一的兒童;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,另一方符合重殘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強制隔離戒毒、被執(zhí)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聯(lián)情形之一的兒童。”
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公教部教師了解到“事實孤兒”的情況,在我校學生工作部(處)、團委“綠意傳情意”活動的倡議下積極投身捐助活動,為“愛的小屋”筑巢舔磚。老師們紛紛捐出嶄新的文具、書本、玩具等方面的物資。大家表示幫扶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共識,每一個“事實孤兒”都有這個年齡不應該承受的“傷口”,有這樣的機會能為“事實孤兒”獻愛心只是略盡綿薄之力,希望通過自己的小小善行讓孩子們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關(guān)愛,希望孩子們在愛、溫暖和希望中健康成長。
據(jù)悉,截稿時,公教部已捐助繪本等書籍134本,玩具13個,文具17個……